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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经2023年第18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附件: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重点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学校统筹安排拟定调研计划和调研任务,合理安排调研内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对调查情况要系统分析研究,推动调研成果通过多种形式转化成为政策建议、制度文件或事业发展的新举措。

2.加强联系基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好联系基层有关制度和要求,每学期至少到联系单位开展调研交流一次,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事业发展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主动深入课堂、实验室、学生生活与活动等基层场所,密切与一线师生、普通党员、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和离退休老同志的联系,深入交流、了解需求,发现问题、解决难题。

3.落实听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每学期选听本科学生课程制度。主管教学和研究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2课时为思政课。学(部)、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按要求在全校本科课程中选听。

二、密切联系师生

4.畅通意见渠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和学生代表的沟通,广泛听取工会、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的意见。建立健全师生员工监督举报、申诉受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切,杜绝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冷硬横推。

5.推动信息公开。依据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利用多种媒介,对属于党务、校务公开范畴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的予以公开,充分保证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学校各单位服务热线、网站、公众号、窗口、“APP”运行“僵尸化”。

6.完善接访制度。加强信访接待机制建设,学校领导及时批阅转办重要的群众来信,落实信访督办制度,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证信访办理时效和质量。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活动。加强会议管理审批,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举行的大型活动要提前报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必要时报学校决策会议审议。建立部门会议联动机制,除上级明确要求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外,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予以合并,提倡小范围、小规模、短时间专题会议,精准高效研究问题。

8.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范围,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除全校性综合会议外,其他专业专门类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出席人员,一般不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能由分管负责人或一般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不需请主要负责人到会。

9.提高会议实效。倡导“民主、务实、高效”的新会风,会议前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研究问题避免久议不决。召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会议要结合具体工作落实举措,不得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科学统筹安排本部和净月校区同时召开的会议。全校性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一般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个半小时,校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45分钟,会议代表发言不超过8分钟。设置交流讨论环节的会议,要精心安排,合理把控,讨论简明扼要,多提意见建议,避免变成工作汇报。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控制文件数量。加强发文统筹管理,规范政策性发文,减少临时性、配套类发文,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另行发文。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阅的文件或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手段办理的事项,不再印发纸质公文。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时效。严格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前置审核、风险评估、定密审核和公开范围研判。弘扬“短实新”文风,起草文件或信息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减少重要性、必要性、一般性论述,不搞“穿靴戴帽”。简报应重点反映工作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加快信息化、无纸化办公进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减轻基层负担

12.加强工作统筹。学校及各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和下发文件、通知,要加强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预留出合理时间,避免任务过多过急、多头要材料、反复填报数据和表格。未经学校批准,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得擅自开展面向基层的检查评比和考核验收。

13.简化接待程序。学校领导到基层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要统筹安排,避免时间、地点、内容上重复交叉,不得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宴请、收受纪念品。基层单位不搞迎送、悬挂横幅、摆放花草。

六、加强出访出差管理

14.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和公示制度,严格控制组团数量、规模和日程安排。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出访活动,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领导干部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学术会议除外),一般建议安排在假期进行。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批。严格出国(境)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

15.严格出差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出差外出有关规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外出,互为请假;副职校领导出差外出原则上提前两天报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外出原则上提前两天报主管校领导(联系校领导)审批,外出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含),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须分别向党委书记和校长请示;副处级领导干部出差外出,提前两天向分管(联系)校领导请示,在本单位备案。严禁超标准、超规格安排食宿和乘坐交通工具。严禁借出差之机绕道公款旅游。

七、改进新闻报道

16.规范新闻宣传。学校各类宣传报道由党委宣传部统筹从严掌握把关,按程序报批。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贴近学术、贴近基层。校报、校园网、广播站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发展战略和办学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校领导参加一般性工作调研和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控制报道字数。多位校领导经统一安排分头参加相同类型的活动,原则上作一次性综合报道。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的新闻报道一般不放在校报头版和校园网主页头条。严格控制配发会议场景照片和领导活动照片。

17.规范文稿发表。署名学校党委或学校的文稿发表前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署名职能部门或二级单位的,需经分管或联系领导审核。未经学校批准,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发贺信、贺电,不得以领导身份题词、题字、作序。领导干部个人撰写出版的书籍、文稿不得要求基层单位和管理对象订购。

八、厉行勤俭节约

18.严格执行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中央、教育部关于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津补贴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不得超标准装修、配置、使用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和家具,领导干部在调整岗位、免职或退休后,应及时调整或腾退原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有关规定,处级及以上干部从事兼职工作必须经审批且不得取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校内的各类活动,包括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参加的各类活动,一律不得领取劳务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费(利用专业技术身份开展工作领取劳务费除外);学校各类专门委员会,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费。19.树立良好家风。领导干部要带头管理教育好亲属和身边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20.严控办公经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不摆放花草,不悬挂条幅,除会议必须发放的文件外,不再发放无关资料和文具,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不涉密的)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邀请校内人员参加内部会议、活动一律不发请柬。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庆典活动简洁庄重,杜绝铺张浪费。参会人员无外地代表且校内会议室能满足要求的,原则上不安排在校外召开;参会人员以在长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在市外召开。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期半天以内的原则上不安排用餐。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净月校区在净月学校餐厅)。两校区之间因临时性工作往返,原则上应乘坐学校通勤班车。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未经正常审批程序、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将会议费转嫁其他单位承担。严格执行国家外事项目审批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外事宴请。无特殊情况不得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强化节能意识,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降低日常消耗。

九、加强检查落实

21.带头抓落实。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以师生为本、以事业发展为重,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抓在日常。

22.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定期汇总通报师生反映的领导干部作风情况,对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重要内容。纪委办公室要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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