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东师党发字[2018]11号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做好上级精神传达部署落实。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每年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好任务和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性重要事件。
3.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4.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委常委会与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前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二级单位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推进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妇委会和共青团的作用,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委常委会对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议题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6.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大学生价值引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对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引导和管理,强化教师授课纪律和规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规范对课堂、论坛、网络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力度;每年常规开展对教师和学生思想动态、宗教信仰等专项调研并专题研究。
7.健全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学习,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在理论学习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思想理论高端论坛”等学习载体,提高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必修课,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崇廉拒腐思想道德防线。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历史资源,凝炼东师精神,丰富网上文化内容,制作学校系列宣传片,积淀东师文化;深入推进校本文化建设重心下移,大力培育学院特色文化品牌项目,推动基层单位文化活动蓬勃发展,丰富完善大学精神文化建设内容体系。
9.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条件和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凡提四必”,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和形象关;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个人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责任制考核、述责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方向,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注重在少数民族学生、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11.深化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严肃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出国(境)管理、津补贴发放、小金库、变相公款吃喝等方面专项检查治理,坚决查处“四风”问题;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建立转变作风的长效机制。
12.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每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以及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持续开展主体责任约谈,开展校内巡察,建立校内巡察同主体责任约谈点面联动机制。
13.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全面领导学校党内监督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加强对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检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14.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指南》,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深化用好第一种形态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提醒、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定性和转换;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注重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处置的精准性,提升纪律审查实效。
15.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16.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加强对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系统评估和梳理,建立健全与现代大学治理相匹配的决策体系、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体系;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廉政风险等级,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对上级巡视、检查和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做好上级精神传达部署落实。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和任务分解,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融入本单位各项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
2.落实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 “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前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议事程序,执行回避原则、一事一议原则和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建立重要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反馈汇报机制。
3.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每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4.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着力做好抵御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学工价值引领;加强对教师教学中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教育管理;加强对网络、论坛、微信微博等载体正面引导和监管;加强对出国人员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
5.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和完善本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各类规章制度,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做好干部管理和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协助落实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协助把好干部选任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的遴选与考察工作,健全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7.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一把手上党课等制度。
8.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支部委员,实施教师党员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丰富党建载体、创新活动方式,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和指导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发展党员,严格标准与程序;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基层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9.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出国(境)管理、津补贴发放、小金库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监督和提醒;提升服务师生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严肃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做好“四风”排查工作,尤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10.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经常性地关注关心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状态、生活状态、心理状态和思想状态,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1.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梳理本单位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业务风险,确定应对策略,尤其对涉及招生、招聘、职称评聘、奖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加强监督力度。
三、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教育部、学校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开展学习、研究和讨论,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建议。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党员的价值引领,及时掌握支部成员课堂教学、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督促支部成员自觉规范在微信微博等载体上的言行。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支部成员间的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好支部工作记录。
4.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党建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开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梳理业务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5.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师生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严肃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出国(境)管理、津补贴发放、小金库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监督和提醒。
6.做好谈心谈话。围绕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对支部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谈心谈话情况;关注被处分人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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