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
东师党发字[2019]46号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监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纪委作为政治机关的监督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监督对象
纪委按照职责要求,重点对同级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
三、监督内容
主要围绕学校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任务,重点监督检查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中央决策部署、教育部党组和学校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定政治信仰情况
1. 是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魂育人;
2. 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指导思想,引导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3. 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落实教育强国战略,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
4. 是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改革创新,推进“三全育人”;
5. 是否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核心,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四个回归”,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情况
6.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两个维护”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各方面、全过程;
7. 是否认真贯彻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重要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8. 是否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作用,落实管党治校、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
9. 是否发挥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10.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做到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11. 是否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重大事项。建立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提高政治能力情况
12. 是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落实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
13. 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听取汇报;
14. 是否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把党员“入口”关,建立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5. 是否强化党组织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师生听党话、跟党走;
16. 是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和各类专项检查整改任务,主要负责人是否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是否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
17. 是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课堂教学管理和重点人的教育管理。是否坚决抵御校园非法宗教活动、各类渗透活动;
18. 是否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在大局、大势下思考问题,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增强发现力、研判力和处置力,掌握防范抵御风险主动权;
19. 是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和制度流程梳理。
(四)净化政治生态情况
20. 是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问题,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低级红”“高级黑”做“两面人”搞“伪忠诚”,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
21. 是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
22. 是否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检查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患得患失、爱惜羽毛、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等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的情况;
23. 是否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是否存在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等情况;
24. 是否发展健康积极的党内政治文化,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25.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违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超标等情况;
26. 是否在基建、招投标、物资采购、教材建设、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转学转专业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存在腐败问题;
27. 是否存在利用学术地位、学术权力窃取学术成果,捞取学术荣誉等情况,是否存在政治权力与学术权力交织,通过经济利益渗透搞腐败问题;
28.是否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近亲属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29. 是否存在漠视侵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问题;
30. 是否存在有可能影响学校党的政治建设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方式
建立精准发力、多维并进的政治监督体系,即开展巡察监督、画像监督、靶向监督、谈话监督、审核监督、会议监督、执纪监督、基层监督8项重点监督,进而形成完备严密的政治监督体制机制。
(一)画像监督
开展政治生态定期评估,每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政治“画像”,采取个别交流方式交换意见;每年度对二级党政班子进行政治“画像”;通过单位自查、问卷调查、谈话了解、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准确、动态的对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开列党员干部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将评估报告和负面清单作为班子评价、干部选任、述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后的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或问责。
(二)巡察监督
依托校内政治巡察工作,结合“六围绕一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同时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及时“再盘点”、开展“回头看”。重点结合巡察中发现的政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跟进执纪监督。
(三)靶向监督
针对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靶向监督,采取灵活机动方式,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定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谈话、调查问卷、随机听课等方式,对基层单位政治建设情况进行精准了解,探索驻点调研、体检式调研。
(四)谈话监督
开展前置监督,就发现的政治建设相关的问题,即时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约谈提醒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同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的约谈提醒;要求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谈心谈话工作落实落细。对该谈话不谈话、该提醒不提醒的进行问责。
(五)审核监督
纪委对政治上存在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严把选人用人廉洁意见回复关。充分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监察建议书,对存在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督促整改。
(六)会议监督
加强政治研判和过程监督,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出席或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校长办公会等以及涉及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学校纪委不定期派人参加二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重要工作会议。
(七)执纪监督
学校纪委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的,尤其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学术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并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八)基层监督
通过层层压实政治监督责任,实现责任下移,通畅末端监督,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队伍监督作用,实现监督探头全覆盖,纪检委员参加或列席本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做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汇报。
五、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纪委书记代表学校纪委对政治监督工作负总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办公室是牵头单位,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政治监督各项工作。
(二)推进落地落实。要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制度,通过进一步细化监督要点、监督方式,确保政治监督取得实效。建立政治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运用好政治监督结果,将监督情况转化为谈心谈话、干部使用、审查调查、大学治理的重要内容。
(三)严肃追责问责。纪委对于在政治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依规依纪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处理。
上一条:关于学校纪委退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东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强化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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