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学校纪委退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学校纪委退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东师党发字[2020]19号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关于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深化“三转”的工作部署,经学校2020年4月29日第十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学校纪委除继续参加招生委员会等10个议事协调机构外,退出其他议事协调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

1.招生委员会

2.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3.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4.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5.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6.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7.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8.师德建设委员会

9.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10.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专项小组

二、退出后的有关要求

1.学校拟新成立和调整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确需学校纪委参与的,须事先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2.在阶段性和专项工作中,上级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纪委参与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学校纪委按要求参与并在该项工作完成后自动退出。

3.学校纪委通过备案会商、专项检查、约谈提醒、执纪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4.各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或主办单位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履行职能监督职责。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上一条: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 下一条:中共东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