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统一部署,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31日-4月20日
二、检查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培训工作中存在组织公款旅游或为公款旅游提供便利的;
2.明知培训内容中有公款旅游,依然带头参加或者组织、批准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参加培训的;
3.个人参加培训内容中有公款旅游的;
4.个人参加培训内容中无公款旅游,但本人借机旅游并公款报销的。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案例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对照此次检查重点,在今后的培训组织、人员选派等工作中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2.学校将抽调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面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以及背后的靠训吃训、借训谋私等腐败问题。
3.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单位同步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调取相应材料,并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各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工作专班工作。
4.存在问题的有关人员在4月10日前可主动联系工作专班说明问题。对限期内主动说明问题的,学校将根据性质情节、后果影响、一贯表现、认错悔错态度等,依规依纪从轻处置;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明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学校将依归依纪严肃处理。
工作专班工作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秉正 13514407129
中共东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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